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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行霸”“市霸”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来源:德州天衢新区网站      发布时间:2024-10-07 09:4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行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基层基础稳定,推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天衢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

(二)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

(三)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

(四)在工程建设中干扰施工、垄断建筑装修材料,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

(五)存在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交易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在矿产开发领域,通过非法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市场,排除竞争对手。

(七)涉及私挖盗采、滥开滥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纵容其违法犯罪的行为,包括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隐匿线索、毁灭证据等。

(九)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34-2562296

来信来访:晶华大道1号天衢新区管委会政法楼1楼区扫黑办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内容要尽量详实,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四)对提供举报线索者,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德州天衢新区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