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更新、调整工作,确保监管到位、不留盲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请全区各社会单位对照《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界定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于2025年3月2日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主动向消防救援大队申报登记,或扫描后发送至消防救援大队邮箱(附件3)。
2024年度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所:
因《界定标准》做出修改,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界定标准》自查,发现已不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向消防救援大队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大队核实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删除。
附件: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