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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请查收!

来源:德州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5-11-10 10:18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像网约车司机、外卖员、快递员等)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我市现行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途径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养老保险参保:

线上:可通过以下五种方式办理。一是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社会保险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模块办理;二是在德州社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板块中的“社保服务”模块办理;三是在德州政务服务网的“灵活就业一件事”模块办理;四是在电子社保卡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模块办理;五是在爱山东APP的“个人参保一件事”模块办理。

线下: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途径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医疗保险参保:

线上:可通过“德州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我要办事”模块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板块办理。

线下: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四、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目前我市执行的2025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504元/月,上限为22518元/月)缴费基数不设档次,缴费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灵活选择。当年度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养老保险应及时完成补差缴费,医疗保险无需补差缴费。

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0%。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9%(2%划入个人账户)、7%(不建个人账户)。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月数。

特别提醒

费率为7%的灵活就业医疗缴费人需要同时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长期护理保险费”。费率为9%的灵活就业医疗缴费人需要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长期护理保险费”年初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从其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职工大额医疗费”“长期护理保险费”按年缴费,年初缴纳一次。

五、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线上:可通过手机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或在支付宝搜索“市民中心”缴费。

线下:可前往当地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费款补差

每年下半年新的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税务系统会按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封顶保底计算,对已按低于新下限基数缴费的月份生成补差数据,灵活就业缴费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补差缴费:

线上:可通过手机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在其中的“灵活就业特殊缴费”模块直接完成补缴。

线下:可前往当地税务部门的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缴费。请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完成费款缴纳,以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七、费款退付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退费的,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提交退费申请,经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退费手续。

八、温馨提示

根据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按月或按季或按年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自次月起暂停待遇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设置1个月待遇等待期(含缴费当月);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设置3个月等待期(含缴费当月)。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用的,补缴后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社保费参保、缴费事宜时,如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待遇支付疑问,可拨打当地人社、医保部门咨询电话咨询;如有基数申报、缴费疑问可拨打当地税务部门咨询电话咨询。或前往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的税务人社医保窗口、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关于部门职能:人社部门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医保部门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税务部门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申报和征收。